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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乱世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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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辣辣的太阳下,坞堡的居民正在挖壕沟,修栈道。来坞堡这两年,经历了大大小小多次战争,蓝熙之逐渐积累了一些经验,比如游牧民族的军队善于快速移动作战,坞堡和南朝的军队强于防守。自戴渊在豫州掌权后,朱弦处处受到节制,几次策划好的绝好的收复邻近失地的机会,都被戴渊破坏。

她心知,豫州军是越来越靠不住了,因此,在坞堡里实行“怯防守,勇作战”,先将防守尽量做好再说。

堡里的居民都是从乱世里逃生出来的,因为,在防守工程上,根本不用动员,所有人都那么卖力,辛勤的汗水一滴滴混在泥土里,希望用这样的汗水来捍卫自己的生命和鲜血,不再被异族人消灭。

蓝熙之也拿了推车帮忙搬运着土块砖头,正干得起劲,眼前忽然一花,一个人接过自己手里的推车倒在指定的地点,才回头道:“蓝熙之,你力气不小啊,这么重一车土块……”

“呵,朱弦,你怎么来啦?”

“蓝熙之,我来投奔你,你收留不?”

“你开什么玩笑?我这小庙哪里容得下你豫州刺史朱大人?”

朱弦虽然在笑,眉间神情却殊无笑意,“我这个豫州刺史现在闲得很。如果在坞堡,至少还能跟你一起奋战。上次坞堡被慕容俊袭击,要不是子都,唉,子都……”

在坞堡背侧的山坡上,司徒子都被挖去了心肝的血洞洞的遗体永远被埋葬在了那里。

那是一棵大树下的简单的墓碑,上面是蓝熙之亲笔书写的墓志铭。“挚友司徒子都之墓”在阳光下散发出冷冷的光芒。许多旧时的往事一一浮现在眼前,司徒子都在朱弦的家门口被自己吓得摔下马车刮破裤子,司徒子都在街上偷包子未遂……那个胆小懦弱的少年,在成为常胜将军后,却惨死在了自己效力的异族人的屠刀之下。

朱弦跪下,无声地行礼。

炎热的阳光下,蓝熙之也分不清楚脸上是汗水还是泪水,只是埋着头一个劲的将他坟头的一些杂草拔除。

朱弦见她的肩膀微微抖动,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刚才搬运土块、砖头时沾的泥土在脸上被汗水、泪水一冲,整张脸都花了。

“朱弦,我们进去说吧。”

“好的。”

两人来到简陋的议事厅坐下,朱弦伸出手去擦了擦她脸上的汗湿的泥土:“蓝熙之,今天是你生日,我曾答应请你吃一顿大餐的。”

蓝熙之自己用袖子擦了擦头脸,才笑起来:“哦,我完全忘记了。朱弦,今天你要请我吃什么?”

“可是,这是你的地盘,你说呢?”

“呵呵,那只好我请你吃一顿了。”

朱弦眨眨眼睛,摊开随身的包裹,好家伙,居然是五只烧鸡和一些干果。虽然烧鸡是早上出发时才新鲜买的,但是因为天气热,到现在也微微有些味道了。

但这微微的馊味闻在鼻子里也是香喷喷的,蓝熙之大喜,立刻叫住外面一个女子,自己先撕了两只鸡腿下来,剩余的叫她全部拿到厨房里,给今天的伙食加餐。

她自己啃一支鸡腿,一支递给朱弦。朱弦摇摇头:“你吃吧,我刚从豫州来,那里伙食比这里好。”

“嗯,那我就不客气了。”

朱弦见她因为和堡中居民一起干活被晒得黑瘦的面孔,沾满泥土的手拿着馊了的鸡腿猛啃。往昔画维摩洁的女子、在开满了雪白的花的野李子树林里作画的白衣女子,似乎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可是,他却觉得这张黑瘦的面孔比自己见过的所有面孔都更漂亮。

直到狼吞虎咽地啃完鸡腿,蓝熙之抬起头,才发现朱弦那样深切的凝视的目光,不禁吓了一跳:“呵呵,桃花眼,你看啥?我很狼狈么?”

“不,你很漂亮。蓝熙之,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

这次,没有反唇相讥,也没有大眼瞪小眼,朱弦的长长的睫毛甚至专注得没有颤抖,眉间神情从来不曾见过的含情脉脉。

“哈哈哈”蓝熙之怪笑三声,心里有些不安,“朱弦,你哪里买的烧鸡?味道真不错……”

“蓝熙之,今后我不再劝你回藏书楼了,你无论想做什么我都支持你!只是,你一定要保重。而且,你累了、做不到的时候,就不要勉强自己,这个乱世,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改变不了的,我们陷身其中,每一个人都那么渺小……”

他的话比他的凝视的目光更让她心里一震,那是一种被人理解、认同、欣赏、关切所带来的喜悦。

她第一次用一种全新的目光看朱弦,坚定地点了点头:“我会的,朱弦。也许,某一天我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而那一天我又还没有战死,我一定离开这里,回藏书楼安稳过一辈子。”

“好的,我会和你一起坚持的。”

“嗯,我们就一起坚持,能多一天算一天。”

石良玉登基,定都邺城,先后捕杀了石氏的嫡系子孙二十几人,可是,石苞、石剑、石琨等人先后率军出逃,尤其石琨,在石剑和其他羯族高级将领的拥戴下,返回襄城,占据旧都,自行登基,和邺城的石良玉对抗。

赵国大乱,邻近的魏国、大燕、秦国都在观望,伺机占领赵国边境的大量领土。冯太后被石良玉赶出太子府后,恼羞成怒不用多说,而慕容俊在可以攻下宁镇坞堡的关键时刻遭到司徒子都的伏击,更是怀恨在心,每个人都在掂量着如何出手,和出手的时机。

石良玉自然也知道邺城外面那些磨刀霍霍的邻居,因此,登基之初,完全无暇顾及生产和经济的恢复,而是厉兵秣马应付周边的危机。好在他登基恢复汉家衣冠后,前来投奔的汉人越来越多,军队很快扩充到了二十万人,周围那些磨刀霍霍的邻居,见他这种架式,一时之间倒也无人敢动。

石良玉恢复汉家衣冠,周边邻居都怀疑他是否会和南朝结盟。这个时候,石苞却抢先一步,顺江南下,想投奔南朝。

南朝在和赵国的战争里曾败给当时石苞率领的大军,被坑杀了一万多人,因此,石苞一来投奔,立刻被捉住将他杀了。石苞的死让石琨震恐不已,完全打消了投靠南朝的念头,立刻把目光完全转向了魏国、大燕等,暗中派出不少使者携带厚礼前去接洽,并许下大量国土,希望获得援助。

石琨更和匈奴联姻,娶了匈奴王的女儿为皇后,得到了大力支持。随后,石琨发出“诛杀令”号召天下胡人起来诛杀石良玉和邺城汉人。这一建议得到了原赵国非汉人军官的一致响应,很快,各地展开了疯狂的大屠杀,以阻止那些汉人投奔石良玉。

等诛杀得差不多了,石剑率领匈奴和羯族组成的四万铁骑进攻邺城,还在半路上时,石良玉派王基率3千汉家铁骑突袭,夜破匈奴大营,杀敌将数名,追逐百里,斩首三万多。这次大战里,石良玉发现,大邺政权境内的所有胡将均不听令于自己,而那些胡族人更是闻风作对,响应石琨。石良玉恼恨各胡族屡次作对,加上多次府邸被屠杀、司徒子都的死,多年的积怨、旧恨新仇一起上来,一怒之下,干脆回应石琨下了“杀胡令”,这命令一下,几日就诛杀羯族男女一万多人。各胡族更是恐慌,更加响应石琨的号召,纷纷加入了讨伐石良玉的行列。

放眼望去,大邺的国土外全是磨刀霍霍的异族邻居,石良玉也不恐慌,更大规模的招兵买马,关内外的汉人闻风而动,军队已经扩充到了三十万,比全赵国最盛时候的军队总数尚多几万。

坞堡的壕沟加宽后的第二天,朱弦派人来请蓝熙之去豫州府商量事情。蓝熙之也不耽误,立刻就随侍卫一起去了。

一进大堂,只见朱弦正反复看一封书信,见她来了,高兴地站起来:“蓝熙之,快帮我看看……”

蓝熙之拿过信细细看完,原来是石良玉送到豫州府的书信,信中希望能和南朝结盟,一起对抗周边的胡族国家。他提出的方案也很合理,两军结盟,南朝作为后援,邺城大军每攻下城池后,豫州府开关放行,让难民进入南朝庇护,邺军攻下的城池一半归顺南朝。

“蓝熙之,你觉得如何?”

“我觉得很好,对双方都有好处,他提出的好几项计划完全比朝廷前几次的北伐更有好处,而且也容易成功……”

“我也这样认为。不过,不知道他真实意图如何。”

“朱弦,我倒觉得石良玉完全是有诚意的。依据目前的形势来看,他根本没有必要来糊弄我们。而且,以我对他的了解,我是完全相信他的。”

“好,蓝熙之,我也完全相信你的判断。接下来的事情,我就是要努力达成和他们的结盟。我会尽快上书朝廷,也让我父亲出面……”

蓝熙之心里忽然萌生了不少希望,如果这次结盟成功,双方合作,前景会不会光明很多?这样长时间的乱世,诸国林立,**战乱,各异族之间互相杀伐,你屠戮我我屠戮你,人民如菜板上的肉,谁掌权就受到谁的屠戮。

虽然大一统的情况下,人民也并非就过得多好,但是,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至少在一统的情况下,人民不会那么大规模的流离失所;也不会有那样大规模的族与族、争夺者与争夺者之间的灭绝人性的坑杀、灭绝!

至少,在太平盛世的时候,没有那么多吃人的吧?她想起卖“小肥羊”包子的店老板有气无力的神态“如果有粮食,谁肯吃人肉?人肉又酸又臭……”

五胡整天混战不休,到了中原,先想的是在花花世界里淫乐、如何最大限度鱼肉百姓保障本族人的权益。现在,恰逢石良玉在乱世中崛起,大力驱逐中原胡族,如果能和偏安江南经济稳定的南朝联手,恢复中原经济,创造一个一统的盛世,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

她满怀期望地道:“朱弦,你说朝廷会不会同意结盟?”

“那不一定,现在朝廷内斗严重,只求偏安并无远谋,许多次大好的机会都在内斗和犹豫中白白消失了。不过,我会尽力而为的。”

“好吧,我先回去,你一有消息就立刻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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