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权是一个极度自恋的人。
他自恋到何种地步了。
凡是与自己有关的,他都会觉得好,与自己无关,或者相对的,那就是不好了。
崇洋媚外的心理像瘟疫一样席卷,要是能够泡个漂亮的洋妞在手,或者生个混血儿,只怕大多数男人都会觉得倍有面子。
可王权不然。
他是华夏人,就觉得华夏人才最好。
他的后代,自然也要继承他华夏优良血统。
所以呢,他是无法接受有个混血儿的孩子的,那样会让他很没面子。
在王权找老婆的时候,直接就将洋妞给略过去了,哪怕这个叫叶芽儿的金发女郎,真的很迷人。
可是,就在刚才,他觉得这个洋妞似乎还不错,找来当老婆也不是不行。
至少,她身上的味道是迷人的香味,而不是其他几个洋鬼子身上那股刺鼻的味道。
叶芽儿愣了愣,咯咯而笑:“我手上的资料果然没错,王权,你的确很花心。我很好奇,你的那些女人,是不是都是被你用这种方式给泡到呢?”
“不是,不用我泡。”王权很肯定,“都是她们爱的我无法自拔了,我也没有办法,就让她们当老婆了,有一些我还不满意的,没有给她们转正呢。”
叶芽儿一笑置之,对王权却更加感兴趣了。
她是记者出身,如今荣升管理层,许多事情都不用亲力亲为了,但作为一名记者,她的职业素养让她对王权这个在东海市闹的满城风雨的人非常好奇。
于是乎,叶芽儿笑道:“那好,我就给你一个机会来追我。咱们出去喝一杯吧。”
“不是我追你,是咱们去喝一杯,你会被我的魅力给迷倒,然后主动来追我。”王权纠正了一下。
叶芽儿没反应过来王权的意思,眨了眨眼睛问道:“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了,我的魅力太大了,你是抗拒不了的,追我,是必然的,我不用去追你,你都会自己爬上床来的。”王权随口解释了一句。
叶芽儿差点跌倒,这才明白过来,王权原来是个自恋到病态的人。
可是同样,她对王权的好奇心不减反增,笑道:“那好,就让我瞧瞧你的魅力到底能不能吸引到能够我来追你的地步。”
王权和叶芽儿离开传媒大厦,留下郑通在这儿看着两个洋鬼子等警察。
传媒大厦的楼下就有西式饮品小店,可王权还没吃饭,正饿着呢,才不会去这种吃不饱的地方,硬是拉着叶芽儿到了旁边的一个上海小吃店。
一进去,这个店就成专门为王权开设的了,店里的东西,几乎被王权洗劫一空,全都拿到了他的餐桌上,开始狂吃。
叶芽儿还没开始跟王权聊天呢,就已经对王权有了第二印象(第一印象是自恋),那就是大胃王。
她实在是很好奇,王权的胃是什么做的呢,里面是不是开辟了其他的空间,这么多食物就算压缩成饼干让他吞进胃里,那胃也要被撑爆了,可他竟然在那儿豪吃狂饮,简直像吃不饱似的。
“你感觉不到饱吗?”叶芽儿实在是很好奇。
王权一边吃,一边道:“能啊,只不过现在还没吃饱罢了。”
“那你怎么能吃得下这么多东西?”叶芽儿蹙着两条秀气与英气兼而有之的眉毛道。
“边吃边消化呗。”王权随口回应,又指了一下自己的眼睛,道,“你的眼睛很漂亮,可是我的眼睛更实用,承载它需要无穷无尽的生命气息,这些生命气息除了从周围的环境中汲取之外,更多的都是从食物之中获得,然后储存在细胞中,供我使用。”
“生命气息?”叶芽儿有点发怔,虽然来华夏已经超过十余年了,甚至还给自己起了个汉化的名字——叶芽儿,但实在是不明白生命气息到底是什么东西,就问道:“那是什么东西呀?”
“呃……”王权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想了想之后,才道:“简而言之呢,就是能够被我直接提炼利用的能量吧,为什么生命界里面都是一种生命吞噬另一种生命,而不是去吃泥巴石头,就是因为这种生命气息,只有生命体中才存在,而生命气息,才是生命存在的根本,更是我的眼睛存在的根本。”
叶芽儿似乎在思考着这个问题,想了大概一分钟,才将这个问题给消化了,忍不住皱眉道:“你说的生命气息就是有机物呗,那也有食用没有生命的泥巴石头活下去的生命呢。”
王权点了点头,并没有否认:“这种方式就和我从环境中提炼生命气息一样,主要就是将二氧化碳和水进行处理。在我们这种人的眼中,空气中的养分,并非氧气,而是二氧化碳和水,二氧化碳和水的浓度越高,我们的生活质量自然也越好。”
叶芽儿一直想了很久,看着王权喝汤吃肉的,好不痛快,忍不住也拿起精致糕点来尝尝。
“这么说,你懂法术?”
不得不说,叶芽儿对华夏文化知道的还是挺多的,她指的法术,无外乎是《西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