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了沉睡的男人这里,几乎不能改变什么。
他的伤势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痊愈,这样的程度,粗略算来,至少也要花费十数年之久吧。
然而,还远远没有到时间,他就强行让自己从休眠中醒来。为的是什么,已经不需要赘述了。
如今的结果是,男人被烧融的肺腑仍旧没有恢复——即使在用一层布将骇人的伤处盖住后,他还能像常人一样说话,表面似乎并没有大碍。
吉尔伽美什是最清楚埃迪现在情况的人。
吉尔伽美什也是最清楚埃迪在强撑什么的人。
而此时,王的赤眸映出男人的侧脸,眼底深处浮现出的悸动却激烈而灼热,就像是要将他紧锁在其中。
埃迪沉睡的模样,这几百个日夜就看了几百遍,可以说是彻彻底底地记在了心里。
吉尔伽美什的想法始终都没有改变,他认为这么安静的埃迪虽然难得一见,但太平静,失去了最吸引他的那股生机。
如今的这个埃迪好了那么一点,又变成了另一种风情。
因为要和继续沉眠的本能抗争,他几乎耗尽了所有的精力,整个人都显得疲惫不堪。
不仅如此,还有重到难以想象的伤势影响,往日总是热情洋溢、没有一分一秒黯淡过的男人就算是稍稍动一下,也连带出了缠绵之意。
若只看表面,他也消瘦了很多。
本就很白的皮肤更显得苍白,银发在这一年内长了不少,已从原来过肩一点的位置快到腰部。乌鲁克人民的欢笑让他的眼神也略显柔和,里面掠起的更多的是满意。
不。
不,不,不……
想要说的是,此时的男人最吸引人的地方根本不是遭受重创后不得不显露出的弱势,而是——
除了他的心,他的意志,包括身体在内的所有外在因素都如同压在背脊之上的沉重之物,要将他压垮,要抑制住他前进的脚步。
然而,就是那颗心。就是那不畏惧任何事物的灵魂。
连“自己”都不愿屈服,埃迪……就是这样顽固的男人啊!
如何让人能够移开眼。
如何让人不去正视自己内心真正的欲望,从而发现。
想要得到他——这样的事实。
……
只在这里看了一会儿,埃迪就主动拉下了吉尔伽美什的手臂:“好了,力气回来了一点,我自己可以走了。”
“先去里面转转,他们应该不会把我忘了吧。虽说现在喝不了酒,但享受一下气氛,凑凑热闹还是——”
“埃迪。”
埃迪刚走出两步,就听到挚友不知为何低沉下来的声音。
“怎么了?”
他这时还没察觉出哪里不对,直到转身之后,才从最先传到脑中的一丝痛感感受到了一样。
就在转身的那一刹那,吉尔伽美什把他按在了墙上。
自伤处那里传来的钻心之痛成为了次要,埃迪的瞳孔顿时紧缩。
金发的王像是故意用牙齿咬破了他的嘴唇。
在血丝流出后,又用齿尖,粗暴地侵蚀着残留淡淡血腥气息的冰冷的唇。
“留下来吧,埃迪。”
“以我最爱之人的身份,留在本王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