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没有想到美国这个地方侵权的确不太容易,但并不是说不能侵权,只要付出足够的代价,你想要怎么办,就能怎么办。面对着一个价值几亿,以后还会上十亿美元的公司,就算是恶意侵权,获得的利益也相当不小,资本家的手段,从来都是恶意满满,把资本家当成绅士,和把自己送到鳄鱼的嘴巴里面,没有任何的区别。
李明豹虽然没有怪自己,但邓夏也明白她以后的日子,恐怕不会好过,虽然她的能力在他这个年纪阶段来说,算得上是非常出色的,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她这样的新手,就算用脚趾头想,都不可能是那些老辣律师的对手。
以后这群人要是进了公司,她的位子,就未必能够坐得那么安稳,要是让李明豹发现她的成长速度不够快,导致公司法务部门的发展没有公司的发展快,并且还吃一些苦头,她现在的位子,早晚都得退位让贤。
虽然最开始被李明豹聘请的时候,邓夏很是自信满满,她相信以自己的能力,完全能够把李明豹手上的法务问题,给全都搞定。但是事实从来都是很残酷的,年轻人的冲劲确实不容小觑,但是经验问题,始终是个硬伤。她邓夏能够处理一些比较常规的问题,但是一些非常规的问题,她却压根就不擅长。连老板这个对于法律没有多少了解力的人都能看出来的问题,她这个专业人士,却是一直都把问题视而不见。
“如果现在就要对保护措施入手,那购入电视台,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但是电视台,也并不是那么好经营的,在美国,如果没有什么王牌的节目,无线电视台的运营成本,是老板很难承受的。并且会因为无线电视台的节目不行,丧失收视率,影响力会更低,如果不能好好的经营电视台,那么购入电视台,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错误的问题。
以我们公司目前的情况来说,宁愿是从其他方面入手,商界或者政界找退路,都不能够收购电视台,毕竟就我们这些人,都对电视台不了解。甚至就算是六叔这样在香港掌握了无线电视台的人,在美国电视台行业,都不会有多大的成绩。所以电视台对于能够经营好电视台的人来说,是一个强有力的武器,但是对于电视台陌生的我们来说,那不过就是一个持续放血的工具而已,完全达不到我们想要拥有的效果。”虽然明白自己在业务上有缺陷,但是对于李明豹购买电视台的行为,邓夏还是本能的阻止。
这并不是邓夏想要在李明豹面前展现一下自己的权威,而是因为电视台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什么简单的玩意。在美国的电视领域,和香港完全就是两个概念。香港的电视台,总共也就只有那么几个而已,而其中的无线电视台,也就只有两家,一个无线,一个亚视。
虽然亚视一向是被无线弄得比较悲惨,但是香港的电视台竞争,本质上来说,真算不上有多么的激烈。虽然香港的人口不算多,也就是五六百万人而已。但是无线压根就不可能把亚视的收视率全都抢去,最多也就只能占据优势,所以亚视再惨,也真心惨不到哪里去。
但是在美国,电视行业的情况,却和香港完全不一样,虽然美国的收视基数很庞大,上亿人口,怎么说电视台都会有活路,毕竟人太多了,捡点残羹冷炙什么的,也能活着。
但实际上美国的情况,却比想象当中的更加壮烈一些。美国的收视人群不少,这的确不假,但要知道美国的电视台数量,同样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无论是有线电视,还是无线电视,都不是一个小数目。
并且美国的电视台,和国内的电视台,完全就是两个概念。国内电视台,讲究的是政治,美国的电视台,更讲究的是商业性。并且电视台和电视台之间,也有很大的差距。单打独斗的电视台,收视也就仅仅是某一片区域,完全不可能做到像央视那样霸道,全国都可以看到他们的信号。
美国的商业电视台,一般就只能覆盖某一个区域,要是想要别的区域也收看到自己电视台的节目,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收购更多的电视台,形成一个商业电视台网,就像什么cbs、abc、nbc、fox一类的电视台,这些电视台,其实压根就不是一个无线电视台,而是一个无线电视台网络。
也就只有这样的电视台,才能够在全美范围之内,让所有人都能够收看到你的节目。单独的某个无线电视台,想要在美国达到这样的目的,压根就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