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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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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宋、齐两国都有不奉天子之命,擅自举兵讨伐诸侯之罪,但题目将两战并列,让考生以这两段为题,肯定不是简单的让人一同批判。读题的时候要先仔细体味题中两段文字,两段文字中的主语是有微妙差别的。

——《春秋》按对人物的称呼用词不同,显示出史官对他们的尊重等级不同。如称某国人低于称名,称名又低于称字,称字低于称官职……

主语的差别也就体现了史家褒贬之意。

宋伐郳一段中对宋桓公所联合的诸侯大军的称法是“人”,如“宋人”“齐人”“邾人”;而在齐伐楚一段中,对诸侯的称呼是“齐公”“陈侯”“曹伯”“许男”一类。

这个小小的区别,并不是因为前者指代大军,后者指代会盟的公侯,而是表现了史官对这两场征伐的主持者评价的差异:按《左传》中,齐桓公讨伐楚国中途,停留在陉亭,向楚臣宣告的讨伐理由即是楚国不为周王朝上贡苞茅,影响了天子祭祖。祭祀是国家大事,齐桓公为朝贡、祭祀事讨伐楚国,虽然未奉天子之令,却也有尊重周天子权威的意思。

故而史官记录这段史实时,在诸侯的称呼上就依公侯原本身份来,而不像对宋公那段一样以“宋人”相称。

这个阅读理解做不到位,写桓公的那两扇议论里就有一半要跑偏了。

《春秋》虽是史书,但孔子编《春秋》时,“笔则笔,削则削”,成书后存留的史料都是为了体现“尊王道、讨不臣”这个思想的。所以作文的时候不光要斥住宋、齐两国诸侯之罪,还须要结合左传内容,褒扬一下齐桓公在讨伐楚国中表现出的尊王的态度——

宋时写文写多了,思考速度极快,脑中想着后面的,笔下先依承题发挥,作出起讲:周以天子一人莅万邦,以万邦而奉天子,征伐只能操于天子之手,岂有诸侯自己率兵讨伐同为天子诸侯之国的?岂有诸侯之长不受天子明命,以霸主身份驱役各国兵力的?

发凡之后,便按原题中宋、齐两国之事,分四扇八股论句激情评论:

先斥宋桓公威福自便,不受命而伐郳之罪,指出其应当承先公之命而尊王室、守臣节;后斥齐桓公为成就霸图,擅天子之权,节制诸侯伐讨伐外夷之地的楚国。写到文章结穴——也就是八比中最后的束二比时,还得特别赞扬一下齐恒公关心王室祭祀,是一片拳拳尊王之心。

文末大结仍是呼应开头,点出春秋大义——也就是尊王。若诸侯都能尊王令,征伐皆自天子一人出,天下自然大定。

明尊王、讨不臣之义,使后世乱臣贼子不得不有所畏惧。

“此《春秋》所以经世也。”

他写到这一句时,也从胸中轻轻吐了口气。

不是因为文章写完了而松一口气,而是因为他写这篇文章时,思路不由自主地偏向了新从晋江网下载的明清《春秋》学理论。

郑朝学术延续宋朝,《春秋》重《胡氏传》,而胡安国是二程门下私淑弟子,胡传中常以义理解《春秋》,尊王攘夷的思想极为强烈,而且特别重视以“天理人欲”解释文中写法、称呼的细微差别。

而在他那个世界,到明朝后期,学者渐渐感觉到《胡氏传》对思想的束缚,以及义理解经中强辞夺理的地方,开始回头研究汉代经学,重视考据而轻义理。发展到清朝,就基本抛弃宋代的义理解释,兴起注重考证的朴学。

他看了两篇明清《春秋》学论文,就已经不自觉受了诱导,这篇文章里竟没提一笔“宋人”与“桓公”这两个称呼背后所藏的天理,写到齐伐楚也没提一笔胡氏最爱论的“攘夷”。

偏偏他写完也不后悔,再看几遍这篇只列举经传内容为论据、半点不涉及理学的文章,都觉着不能删改。

说是一字不易也太夸张,可这篇文章里实在没有容得下“天理人欲”之论的地方了。

他又吐了口气,提起笔来改格式、挑错字,决定一字不改地把它交上去——管他这回考得过考不过,反正他是保送生!与其把这篇文章修改成他自己也不能满意的模样,还不如就按着自己的本意来,让方提学这样的大家看看他的文章可行不可行。

他把草稿改好,拿出稿纸来抄写,才想起刚才方提学在旁边看他的四书文,猛地抬了一下头。这一下正好看见方大人坐在堂上,精光四射的双眼正盯着他们这些考生,蓦地与他目光相撞,忙又低下头,仔细誊稿。

两篇文章抄完,也还没到中午。不过他没什么要改的,这场内也不是呆着舒服的地方,索性还是先走了的好。

他把卷子收起来,便到堂前送给收卷官。

院试的卷子也要糊名,以防作弊,却只糊名不誊抄,而且提前交卷的考生,提学一眼就看见人了,这道糊名手续也几乎等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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