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心里一阵荒凉,四年之前,我背井离乡来到这里,带着满心的欢喜,以为在这个城市,我可以混出一片天地,不要求走的多高,只想着走的顺利。后来,我遇到了方青山,在他所在的公司,他很照顾我,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那会算得上是他追的我,不仅工作上对我各方面的照顾,生活上也给了我很多细心的帮助,大到每一个策划方案他都认真帮我修改,小到我的每一顿饭他都及时提醒我去吃,那个时候的我们,都还是这个城市的蚁族,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努力在这里生存。
也正是因为离家久了,缺少了一些安全感,而方青山正好合时宜的填补了这个空缺,连续好几年,他都是我心灵上的慰藉,是生命里最温暖的一片阳光。
我崇拜他,因为工作上无论多男的案子他都能处理的很完美,得到全公司绝大多数人的掌声,他行为处事向来都很果断坚决,堪称雷厉风行,公司对他的态度也差不多分为两派,一派是迷恋他的人,一派是反对他的作风,但无论是那一派,对于方青山的工作能力,都不得不竖起拇指夸赞。
我在这个城市四年多了,说长不长,说短却又是我付出了最美好的时光,这四年里,我付出的努力远远比前二十几年多得多,因此我渴望的回报也多得多,我想要一个爱人,想要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想要在这个城市扎根。这也是那时方青山的梦想,所以我们一起努力,用我们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我们的现在,好不容易,我们都实现了当初的梦想,可我们,却不在彼此的身边。
可能,这就是缘分,是命运,有些事注定了,一个人就该是一个人。
我在马路上逛了很久,才坐上车回家,到了小区楼下,也徘徊了很久不愿意回去,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房子,是我和方青山共同努力的成果,不应该只有我一个人享受。
原来,最最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会想起他。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人,也会让我放心不下。我来到这个城市所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一个从始至终都留在我身边的朋友,林秀雯,想起白天在楼梯口,她哭的那样伤心那样绝望,心里还是会激起一阵阵的疼痛,为她,也为自己。
我们曾经都是快乐的精灵,无拘无束,狂奔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到处都能看到我们笑的印记。现在呢,她应该也在城市的某一个角落驻足,不知该去哪,独自一个人怅然神伤。如同现在的我,眼前就是我的家,我曾梦寐以求的东西,现在我却宁愿站在这里吹着寒风,也不愿踏进一步。
心跳越来越快,最近的眼皮也总是不安分的跳,总感觉还有什么大事要发生。还能有什么大事呢,无非就是离婚了,离婚了以后,我与方家就没什么牵连了,而这个房子,写的是我与方青山的名字,他有两个选择,要么他住,给我一半的钱,我走,要么我住,我给他一半的钱,他永远别踏进来。
无论是哪一种选择,都足以让我蹲在地上哭的泣不成声,当初许下这个愿望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过某时的我,会站在这里,以这样一种心情与方青山划分这幢房产。可笑吗?都市生活就是这样的变化莫测,让人束手无策。
生活还是要继续,我站起身子,摇摇晃晃的往小区里走,经过保安亭的时候,值夜班的保安叫住了我,神色有些慌张:“小姐,你就是住在606的房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