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看你还往哪里逃!”歹徒们缓缓走到叶骏臣跟前,脸上挂满了邪笑,他们知道叶骏臣此时已是他们刀下的鱼肉。不用他们动手,叶骏臣自会失去力气成为他们的刀下鬼。
歹徒们计划着接下来如何处理遍体鳞伤毫无力气反驳的叶骏臣,他们放松下来,竟开始谈论起来杀了叶氏集团的大公子回去复命之后,庆功宴上老板会送给他们怎样的好酒品尝。
叶骏臣的恐惧的神色已渐渐消除,反之他多了几许从容。也许他命该如此。他抬起头,准备接受最后的凌迟。
就在歹徒们拿起刀准备解决了叶骏臣时,一阵警铃大作,红蓝的警灯交相辉映。一辆白色警车缓缓向这边驶来。
“不好!”歹徒知道是警察来了,其中的领头者带着他的手下就要逃跑。
可叶骏臣怎么办?算了不管他了,如果一旦被警察抓去,自己没抓到叶骏臣反而被关进警察局,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歹徒们计划先逃到警察看不到的地方,躲起来为妙。
叶骏臣看到歹徒逃走了,便欣喜若狂,一下就跳起来往歹徒相反的方向再次逃去。
不知道逃了多久,叶骏臣的腿好像灌了木铅,沉重不已,再也跑不动了。由于失血过多。叶骏臣两眼一花,倒在了路旁。叶骏臣的意识已经很薄了。他不知道此时自己躺在何处,也不知道周围有没有人。
他把手伸向裤子的口袋,想掏出手机跟爷爷联系,却发现手机和现金早就没了,估计是在搏斗过程中甩掉了。不过好在录取通知书还在,他还可以去报道。
呵,自己的已经成了这样,还有机会继续上学吗,他扯开嘴角,嘲笑着自己。叶骏臣觉得死神在向自己招手,逝去的爸爸妈妈也在一个黑洞的门口冲他招手。叶骏臣感觉已经用你了一生的力气,他睁不动眼睛了。
自己还没尝过世间的百味,怎么就要死了呢。叶骏臣流出一滴不甘心的眼泪。
他想到自己的爷爷还在家里沉睡,不知道歹徒会不会摸向叶氏宅,爷爷今晚会不会有危险。不过叶氏宅戒备森严,每过一个小时都会有保镖轮班换着来把守别墅。而且宅子周围的高墙上都布满了层层的电网,一只苍蝇都很难飞进去,更别提歹徒了。叶骏臣想到这里舒了一口气。
他又想到叶氏集团世世代代都是本市最大的集团之一,竟然传到他这一代就要灭亡了,他想到自己就要去阴间见他的父母,再也没法给爷爷尽孝,便气得郁结,一口血堆到喉咙眼吐了出来,叶骏臣再也没有了意识,一头倒在了地上,接下来他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第二天。
沈蕙星因为上午只有一节******思想理论概要课,便一下课就收拾着行李准备回家。
“沈蕙星,你又要去练习游泳啦?你看看你,整天就知道游泳,一点不为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想。你也该多在校园里遛遛,多寻觅一下新鲜事物啊。”
沈蕙星当然懂得同桌的意思。同桌每天都会嫌弃她,大学都快上完一半了却还没有个男朋友。
男朋友哪能是说有就有呢,而且沈蕙星认为爱情这东西,可遇不可求,更多是在天意,并不是在人为。而且她觉得恋爱是件神圣的事情,怎么能够仅凭外貌就轻易地把自己交给别人呢。
“唉。”沈蕙星叹气,从双肩包里掏出一枚小镜子打开,细细打量着自己的五官。
沈蕙星才发现以前的自己并没有真正仔细观察过她的五官。沈蕙星是单眼皮,但是眼睛却又大又亮,也没有走形,显得很有神。皮肤白皙,吹弹可破,的脸型也是小巧的鹅蛋脸。总体看来,的确是个美人坯子,哪怕只是略加修饰,也是可以从胭脂俗粉中脱颖而出的。
沈蕙星走出教学楼,心满意足地哼着小曲,准备取出自行车回家。沈蕙星家住在离s大几百米的高档小区内,所以她平时没课都是呆在家里,或者呆在舅舅开的咖啡店里帮忙。
s大作为一座在国内排名前十的名牌高校,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最早的校区早在民国时期就建好了。沈蕙星所在的老校区是集合了百代建筑的地方,钟灵毓秀,人杰地灵,每年都会向国内外输送大量的人才。
虽然沈蕙星并没有在这所具有殖民气息的欧式校园里遇到自己称心的人,可每天能行走在被法国梧桐落叶所铺满的地上,上课时可以听到讲师教授们的声情并茂的高谈阔论,放学能欣赏到校园里经常聚在长椅上一起拿着吉他弹唱的民谣乐队,这些对沈蕙星来说也是一种无可替代的幸福。
回家的路是一段下坡,沈蕙星戴上ipod,骑车的速度也随着耳机里音乐的欢快节奏逐渐加快。
“嘶——”有一个黑色的物体挡在沈蕙星的正前方,幸亏沈蕙星骑车时精力还算集中,及时刹住了车闸。
沈蕙星下车,走近一看,倒在地上的原来是一个黑衣少年。这少年正是叶骏臣。
沈蕙星见这少年浑身戴伤,估计应该是昏迷之前发生过激烈的搏斗。她平时不喜欢管闲事,但也许是被少年的面容蛊惑了,她实在放心不下这个面容妖孽的昏迷少年,便把他拖到自己的脚踏车上带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