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嚣张了!
这伙计在这里干了这么多年,见过大胆吃霸王餐的,见过砸场子的,也见过各种找茬不想付账的,但是还从来没有见过,前一天吃完霸王餐,第二天竟然像没事人一样,还敢在这里出现的……
敢不敢再嚣张一点?真当他们悦来客栈好欺负了?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
“这可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这次不抓到你,让你洗一个月的盘子,我就不姓……”伙计恶狠狠的大喊道:“来……”
“来人”两个字还没有说完,他就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一样,声音戛然而止。
他看到那少年将一个鸽子蛋大小的会发光的珠子放到了柜台上,这珠子的光芒很柔和,并不强烈,但伙计却感觉自己的眼睛快被亮瞎了!
夜明珠!竟然是夜明珠!
他这辈子并没有见到过夜明珠,但不代表他不认识,这可是比黄金还珍贵无数倍的东西,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拥有。
能拥有夜明珠的人,地位非尊即贵,但不管怎样,都不是他一个小伙计能够惹得起的。
杨宁指着夜明珠说道说道:“加上昨天的,用这东西付账,应该够了吧?”
他今天出来的时候,虽然忘了向洪凌波或者陆无双讨些银子,但是他储物戒指里面的好东西可不少,随便拿出来一个,应该就可以换不少银子了。
他本来也不想这么的高调,不过这颗夜明珠,是他能找到的最小最黯淡的一颗,也是他储物戒指里面最不值钱的一个。
那些法宝灵石之类的东西,随便拿出来一个,都要比它贵重无数倍。
除了这颗夜明珠之外,他实在是找不到一个更便宜的东西了。
“够,够了……”那伙计结结巴巴的说道,神色惶恐至极。
虽然杨宁表明了要用这夜明珠付账,但就算再借他几个胆子,他也不敢伸手去拿那夜明珠。
这颗夜明珠,要论价值,就算在这里白吃白喝一年也足够了,这件事情,已经超过了他的能力范围。
他要请示过掌柜才能做主。
“客官,这,这颗夜明珠您收起来,我先带您去房间。”到底是大客栈的伙计,这伙计瞬间就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已经将杨宁晾在那里好久了,急忙恭敬的说道。
杨宁摆了摆手,说道:“你去找个当铺把它当了,扣除昨天吃饭和今天住店的银子,再帮我买一辆马车,其他的,你自己留下吧。”
昨天就那样的离开,杨宁自觉对这伙计还是有些亏欠的,这次就当是偿还他了。
“什么?”
伙计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颗夜明珠,最起码也能当数百甚至上千两银子,就算扣除掉买马车和吃饭住店的钱,也能剩下几百两,这些银子,全给自己?”
他在这里工作一辈子,恐怕也挣不到这么多钱吧?
这幸福,来的也太突然了……
有了这些钱,他可以在镇子里买一处不大但能够居住的宅子,能将乡下年老的父母接来,能娶一房媳妇,剩下的钱,或许还能在这里租一处小小的店面,让他做些小本生意……
这和他原本打算在这里干一辈子伙计的理想,偏差的也有些太大了……
天上突然砸下的巨大馅饼,让这伙计一时间变的晕乎乎的……
杨宁伸出手在伙计的眼前晃了晃,说道:“别愣着了,先带我们上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