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扬吓了一跳,他不认为自己有梦游症,更不认为自己会失态到为了一个女人自杀——哦,开什么玩笑,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他费劲地把胳膊从浴缸里抽出来,死死地摁住伤口。紧接着用嘴扯下墙面上挂着的毛巾,手口并用地在胳膊上打了个死结。
这一切都是本能反应,事实上他从未学过系统的急救知识。他举高右腕,然后一寸一寸地挪向客厅。
紧接着他发现自己被转移现场了。他身下的地板不是木料,不是大理石,更不是瓷砖,而是过时了不知多久的马赛克,据他所知,只要是上了星的宾馆,都不可能再用这种陈旧的装修材料。
——好吧好吧,他现在根本就不在酒店里,而是在一间普通的居民屋,准确地来说是出租屋。这是他在边爬行边思考的过程中得出的结论。
他够到老式彩电旁边的座机,飞快地拨打了120。可是出人意料的是,那一头却毫无动静,只有一个机械女声用英文反复提醒着他拨打的是空号。
——等等,英文!感情他还让人转移到外国了!
徐明扬的大脑飞速地运转着,他所知道的english-ry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等等等,但他能记住的外国急救电话可就只有一个911。
幸运的是电话通了,感谢上帝。那一头的美国姑娘甜甜地问他需要什么帮助。
“我现在被人割了腕,流了很多血,需要急救!”徐明扬压迫着伤口,有气无力地吐出一串英文——实际上是一串单词,天可怜见,他已经很多年没说过英语了。
“不要着急,先生,”好在姑娘听懂了,继续甜甜地说,“请您先尽量给自己止血,我们马上就派救护车过来。请问您的地址在哪儿?”
徐明扬这口气还没松呢,一下子就傻眼了。
他在哪儿?他他妈的怎么知道自己在哪儿?!
他沉默了五秒钟,绝望地扔掉了电话。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何况每一本小说里都有主角不死定律。正在徐律师花另一个五秒钟思考遗言之际,他听见了隔壁传来的鬼哭狼嚎。好吧,或许是摇滚金属,或许是行为艺术,总之对现在的他来说,都比天籁还好听。
徐律师的生存法则是说行动就行动。可当他费尽全力挪到小公寓外,提上最后一口气敲开隔壁的门的时候,却迎上了对方不善的眼神。
开门的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白人少年(后来徐律师才知道他已经十九岁了),套着肮脏的t恤,梳着乱糟糟的朋克头。他像是没看到徐明扬胳膊上的伤口似的,嘻嘻哈哈地调侃道:“让我们瞧瞧是谁来了?哇哦!这不是隔壁那个高傲的中国人吗?你竟然还活着?”
徐律师已经彻底没力气跟他吵架了,苍白着嘴唇一个劲儿地喊“help”。
但那少年似乎跟他有仇,不依不饶地嘲讽着:“你不是超人吗?干嘛不自己飞去医院呢?”他朝屋子里吹了声口哨,“嘿,布莱恩!快来看看我们米赛纳斯小区的圣人,他就要挂了。”
客厅那边传来乐器落地的哐当声,紧接着一个长脸高个子乐呵呵地跑过来看笑话,两个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挤兑开了。
“够了,杰瑞,布莱恩!他怎么了?”发觉不对劲儿,另外一个年纪稍长的卷毛青年小跑过来,看到徐明扬的情形,立刻瞪大了眼睛。
“你们两个混蛋,赶快给我去叫救护车!”
这是徐律师在晕倒之前听到的最后一个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