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能再白痴点吗?”我没好气,“我早知道你喜欢他,还答应帮你追他,怎么可能半路横刀夺爱,我是那样的人吗?曹远芳,你给我说清楚,在你心里,我就是这么坏?”
“对不起对不起。”曹远芳道歉很快,这一点是和我学的,同时还很狗腿的上来给我捶肩捏臂,“我是太在意了,我一遇到我师兄的事就脑筋糊涂。不不,我平时脑子就不好使。纷纷你绝对不是那样的人,我错了,你打我吧,打我嘴好了。”
“要不是看你傻,从此以后我就不理你了。”我哼了声,其实也没多生气。
而曹远芳讨好的动作却又停下来了,换了另一种镇静的表情看我,“公羊潇洒!你身边的人只剩下公羊潇洒了!你不会吧?喜欢上自己的对头!你怎么能喜欢他!你就是喜欢他,对不对?我的天哪,纷纷你疯了。”
我没疯,但我傻了。
有些人,有些事,一直摆在那里,你却无视和忽略。有些话,如果不说出来,就像猜灯谜时的谜语,就算迷迷糊糊的知道,却也不算答案,不能确认。
直到,那层窗户纸捅破,一切就都掩盖不住。
公羊潇洒!我生他的气,处处跟他作对,其实就是慢慢开始在意他。我的喜怒哀乐被他所左右,不正是因为被他拔动了心弦?我会为他的身体担忧,为他受伤而落泪,明明是关怀。我看到他和别的姑娘在一起,会心里发堵不开心,难道不是妒忌吗?
爱情,不是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它就像世间颠破不灭的真理,遇到了,就知道了。
我惊讶的瞪着曹远芳,脸色由苍白转为晕红,心跳由停止变成疯狂奔跑。原来,我是喜欢他的。或者,早就在心里播下了种子,只当他拼死救我,对我说出:我真的不会伤害你时,就慢慢的在心田发了芽。
“天哪,我猜对了!”曹远芳显得比我还惊吓。
因为,我爱上自己的敌人。
本能的,我想否认。因为人被揭破心底最深处的秘密,连自己也不曾发现过的秘密,第一反应都是否认和掩饰。只是这一次,闺蜜的力量再一次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我咽了咽口水,因为屋里太静,甚至发出咕咚的一声。随后我紧紧抓住曹远芳的手,惊慌失措的问,“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喜欢他啊,怎么办?快想办法,快帮我!这是没有结果、没有未来的。快,拦着我,让我不喜欢他!”开始,话说得还有底气,到后来就变得呜呜咽咽的,好不可怜。
曹远芳抱住我,轻轻的晃,轻轻的嘘,这一刻真有大姐姐的风采,慢慢让我平静下来。当然,她也是没什么主意,所以拖个时间缓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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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这本是少女书,所以放在浪漫言情的分类中。要保持着少女心来读,才会感受到快乐。大家看了我这么多书,该知道66就是这样啊,什么题材都敢碰,文笔变幻激烈,什么类型都能写。这一点,算是与众不同吧。
所以对于质疑本书不是我写的小盆友,我以名誉保证,确实亲笔,而且很认真,写得也很哈皮。从某些方面讲,面对疑惑我是不是该开森?因为这证明我能驾驭不能同格?大家都不敢认了。呵呵。
另,本书影视已经售出。所以不敢说好书,但至少是可爱的书,请您继续欣赏吧。
谢谢。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