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若初眼睛都没眨一下。
“要六通道的。”看若初这么爽利的答应继续提要求。
“可以。”
“发动机要50级以上……”还没等说完,头上就吃了若初一个爆栗,“就这样了。”
“成交。”若祺掷地有声地说。
……
华盛顿晓川的公寓。
阳光从窗帘半拉半合的窗户中直射进来,尼古丁焦油混合物燃烧形成的烟雾残留开始在阳光中疯狂起舞,地上东倒西歪地散落着一些被人为挤压变形的空啤酒罐,还有两个空的威士忌瓶子,其中一个尽管还剩一些酒,不过也因为瓶子躺倒在地,而完完全全地流淌到了地毯上,濡湿了一片,使整个房间散发着烟酒混合的浓重气味。
一个高大的身躯衣冠不整地蜷缩在和他身材相比略显窄小的沙发上,他局促而不舒服的姿势如果让别人看到,一定会替他感到累,不过这丝毫没影响他的沉睡,从他平稳的呼吸和轻微的鼾声就可以判断出来。
也不知是阳光肆无忌惮的直射还是因为遇到了噩梦被惊醒,他打了个激灵醒来,猛地想直起身,却因为头痛欲裂不得不再次仰倒到沙发上,双手用力的挤压太阳穴,眼睛在适应了光线后茫然地盯着天花板。
宿醉,真不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尤其是对他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可是他从来没在意过自己的年龄不是吗?难道,真的要他向岁月低头吗?偏不,只是,苦了这具身体。
也许,以后真的要替这个身体着想了,毕竟跟了自己这么多年。
微微调整了一下姿势,试着挪动僵硬的四肢,眼睛又忍不住慵懒地闭上。那个女人说的话便再一次在他耳边响起。
“亨伯特,我们真的不适合,一开始就不适合……”去他娘的不适合,一跃而起,伸手去摸茶几上的烟盒,将空的全都揉做一团,才发现已经没剩一支烟,而空气中的烟味偏又逗弄着他的瘾,眼睛扫到了地上的空酒瓶,蹲下去挨个晃了晃,一滴都没剩,烦躁地随手丢开,摇摇晃晃地到了盥洗室,不断地将冷水拍上了脸颊,才稍稍有些清醒。
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眼眶深陷,目光空洞,密密的胡茬已经长了出来,看起来凌乱而颓废,想到就自己这幅尊荣去年还被哪个脑残的热门杂志评为全美十大最性感少数族裔男性,晓川就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美国人的审美还真是让人搞不懂,以前莫妮卡就不喜欢他刮胡子,说他这样子看起来更野性,他会笑她,喜欢毛发带来的野性为啥不直接找只动物?要是听她的不刮胡子,就直接变成老头了。
莫妮卡比他小二十岁,当年自己把她从酒吧捡回来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在百老汇跑龙套的小演员。那个时候他已经进入不惑之年,而她正是花季,可是她偏偏疯狂爱上了她,用她的话说,他比《英国病人》中的拉尔夫费因斯大几岁,比《与狼共舞》里的凯文科斯特纳小几岁,正是她心目中白马王子的标准相貌,越老越帅得精致那种,于是两个人就这么的生活在了一起,而且一生活就是十年。
十年时间,不长也不短,可是足够使他相信他们也许一辈子就这么过了。也许他不爱她,但是并没有妨碍他对她产生亲情和呵护的欲望,而这也是在婚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慢慢培养起来的。
尽管,到现在,他依然拿不准自己是否爱她,可是当她提出离开的那一刻,为什么心里就像是被活生生地剜掉一块一样?难道只是因为情感的惯性,因为已经习惯彼此的依赖吗?
他开始下意识地往下巴和两侧脸颊上涂抹剃须膏。
为了她,他几乎倾尽所有为她投资了一部又一部的独立电影,直到她被一个知名的大导演发现,并获得了最近一届金球奖最佳女配角的提名,于是,她终于提出和他分手,她报答他的所有方式就是没有拿走他一分钱的财产,为此,他不知道他是否应该感激她。
伴随着刀片和胡茬因为亲密接触而发出的嘶嘶拉拉的声响,一张俊美的面孔逐渐显现了出来,这是一张看起来绝对不超过四十岁的面孔,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将眼角眉梢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不羁和整体的儒雅搭配得这么好,也很少有人能这么成功的将恰到好处的沉稳和纯粹的沧桑区别开来,忽然没来由地厌恶起镜子中的这张脸,挥拳砸了过去,哗啦一声,鲜血溢出。
疼痛可以让人清醒,他现在终于体会到了这一点,几步冲到客厅,在看到墙上挂钟的时间后,猛地拍了一下脑袋,低吼一声“oh,my god”,用最快的速度换好衣服,一手抄起大衣,一手拎着早就已经打包好的旅行箱就出了门。
自己订好的那一班早就飞走,因为突降的暴雪,下一班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而他想要打电话,才发现因为匆忙,手机被落在了家里,或者落在了酒吧,或者是顺手丢给了路边的流浪汉也说不定,反正他已经记不清。
就这么的和所有人失去了联络,他竟然感到轻松,只是多少有些后悔,看样子他是一定要错过那个重要的日子了,开始不断的埋怨自己不该酗酒,能想像到她的失望,恨不得马上飞过去,只是轻轻地道一声祝福,他的女儿,他生命中永恒的那抹亮色,是希望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