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顾兮穿着由旗袍改良的红色小棉夹袄,那高而挺的立领,束得脖颈线条柔和而修长。顾兮把领子上的对襟琵琶扣别好,短棉袄紧紧地贴着腰身,看不见一丝缝隙,从胸到腰显出流畅的线条,棉袄的下摆则是不规则荷叶边欧根纱,随着走路裙摆一颠一颠,显得灵动可人。下、身一条黑色七彩棉打底裤,勾勒出一双均匀笔直的小长腿,脚下踩着一双黑色的秀气短筒马丁靴。简约时尚又不失清新。顾兮系好鞋带,挽起顺溜的黑发,用根古朴的乌木簪固定,然后背起黑色双肩小背包,就出了门。
沐浴着冬日下午的暖阳,顾兮觉得生活简直不能更美好了,放慢步子走在大街上,看着一片繁荣的景象,顾兮发现了许多曾经没有留意的美。
她发现以前没有留意的精致手工小饰品店;发现了路边蹿过的一条黄白相间的猫;发现了马路牙子的缝隙中倔强长出的小草。
她走过去蹲下、身伸出自己的左手,摸了摸那颗顽强的小草,让它变得更加的茁壮坚强。
顾兮看着小草在自己的手下变成了生机盎然的翠绿,嘴角荡起了一抹满足的甜笑。那抹笑容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美丽,明明只是一个妙龄少女满足的笑容,却在此时仿佛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纱,似喜非喜,似笑非笑,好像天地间最柔和的光全都蕴含在少女微陷的嘴角上,含蓄又夺目。假如有技艺高超的画家将这一幕画下来,估计就到诞生一幅流芳百世的名画作。
然而,没有画家用笔触画下这样一幅美丽一幕,却有人用相机诚实地记录下了这一抹动人心魄的笑容。
萧承文是一个旅游摄影师,他出身清贵,父亲在国家教育局担任要职,母亲是大学老师。本来他无论从文还是从政都会有很好的发展,然而他却选择了许多人无法理解的摄影作为自己的职业方向。
不过好在他在这方面确实有天赋,在国内国外都获得了不少奖项,这次他准备参加目前世界上奖金最高的摄影奖项——hipa哈姆丹国际摄影奖,而本次本届大赛主题为“lor(生活色彩)”。
萧承文十分重视这次的比赛,一直在为这次的比赛准备,不停地旅行经过了许多地方收集素材,可是目前为止没有一张让他满意的。
就在刚刚他来到这个城市,照例像往常一样四处闲逛取景,在一个咖啡厅里休息的时候看到一个美丽的少女经过他的窗前。
其实人们形容一个少女不应该用美丽,更多的是用漂亮、可爱、青春这样的词形容一个惹人爱的少女。
但是,人们都还记得戴望舒笔下那个忧愁又寂寥的丁香女子,她是美丽的。因为那位姑娘令人神往,但又像蒙着轻纱一样朦胧。
同理,这位从窗前路过的少女踏着轻快的步伐隐约含着某种律动,从窗前经过,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引起人们对青春的怀念,欲与之重返青春之路,这位少女和美丽的丁香姑娘一样,令人神往。
其实有时候美丽很简单,有时美丽只是一种味道,一种眼睛能看得到的味道,可意会而不可言传。
而这位拥有美丽味道的少女,美丽,却不自知,像是路边开出一朵惊世奇花,美得撼世,却不自知,路人围观在她的面前,还以为是在看她旁边盛开的小野菊,依旧自若地随风摇曳。
美,而不自知。是美的最高境界,那种淡然处之、处之泰然的气质,是怎么也模仿出来的。
萧承文遇上顾兮是他的幸运,顾兮遇上萧承文却是她的不幸。
萧承文这次拍到了他这一生最满意的照片,顾兮却因为那张照片,使她平静的生活起了不一样的变化。
萧承文眼看着顾兮要离开他的视线范围,拿起相机连忙跑出去,跟上她的步伐,一路尾随不停地抓拍。
萧承文一直跟着顾兮,拍了许多照片,最后甚至抓拍到了顾兮对着那棵小草的露出笑容的一幕。
他看着相机里的那张照片,心中有个声音在呐喊,就是这种感觉,他终于找到了他心中的生命的色彩!
图片上,顾兮身着的中国风改良的红色旗袍夹袄,白皙的手在阳光下微微透明,手下是一抹浓绿,极其鲜明的颜色对比,在碧蓝的天空背景下,衬托那一抹笑容有些美得极其空灵。
萧承文看着照片里的小人心中的狂喜无法自抑,他觉得照片中的少女简直是上帝偏宠的孩子,一举一动都镌刻着灵气皆可入画,他觉得将这张照片拿去参赛,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征得主人翁的同意。
想到这,萧承文抬起头,却发现那个少女却消失了,好像一切都是他的臆想,可是相机里的照片却提醒着他,这一切真实发生过。随后他在这座城市待了很久,一直到他不得不离开这座城市,都没有再碰到过那位美丽的少女,所以说有时候缘分真的很奇妙,缘深分浅,说的就是她和他。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顾兮自从通过自己的金手指帮助在路边那棵倔强的小草后,心情一直美得如阳光普照,笑容一直没停,连马路上行驶的汽车几次急刹车的声音都没听见。
#司机回头八次看路边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