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眉和丹香是最早服侍齐欢的,碧海比她们晚两年。丹香的性子安静,论私交,翠眉和丹香倒是比碧海更深厚些。听到齐欢如此说,翠眉虽知齐欢所为无可厚非,究竟是于心不忍,于是说道:“丹香……心里其实是有姑娘的,她只是、只是胆子小。”
“不必为她说话。”齐欢的声音很稳,透着一顾看清世态的冷意,“锦上添花,人人皆会;雪中送炭,却是难能可贵。你和碧海,加上丹香,还有红云,从小和我一起长大,跟着我离开家乡父母,来到这里,我虽是你们的主子,却一直视你们为姐妹。红云害我,是因为她有贪欲,有私心,丹香不害我,难道她就没有贪欲和私心?当初我为了让老爷不碰你们,是怎么做的?我也没想她报答,只求问心无愧。而她呢?我被害的时候,她没有站出来救我,我得了势,又为何留她?我若留了她,对你和碧海,包括瓣儿,都不公平。”
碧海干脆地说道:“姑娘说的对,丹香没有帮姑娘,就跟害姑娘一样!这样的人,姑娘没有发落她,也算天大的恩典了!”
翠眉听罢,幽幽叹口气,“算了,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吧,原来她和我们,竟不是一路人。”
“一场大难,总可以看清很多事。”齐欢说着,走到柴房前。
二十天前,她还是躺在这里等死的那个,而现在,已经是此一时彼一时。
柴房里传来凄厉的哭声。
“来人啊,我要见老爷!我是被冤枉的!我是被太太嫁祸的!老爷,老爷你要相信我!”
齐欢点点头,碧海推开房门。
哭声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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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不见,红云更加凄惨,披头散发如女鬼一般,柴房寒冷,红云又没穿鞋袜,赤着脚,冻得嘴唇青紫。
头发湿搭搭地黏在脸上,伴着一行血一行泪,整个脸孔已经看不清本来模样。
红云是齐欢的四个陪嫁丫鬟里最漂亮的一个,天生一张心形的小尖脸,两个眼睛随便一转,就水光潋滟,无限妩媚,也难怪徐辉祖会看上。只是现在,趴在齐欢脚边的红云,其状甚惨,别说美人,人样都难认。
红云吃力抬起头,被齐欢的珠光宝气晃得有些睁不开眼。跟了齐欢十来年,她头一次发现,自家姑娘若是好生打扮,容貌根本就在她之上。
而且齐欢身上与生俱来的大家气质,是红云怎样也学不来的。
前尘往事涌上心头,红云又愧又疚,又惭又羞,千百般滋味,夹杂在一起。
她颤抖着爬到齐欢脚边,诚心诚意地哭求:“太太救我,姑娘救我,姑娘,奴婢,奴婢错了,奴婢再也不敢了……”
就像红云曾经居高临下对她说话一样,如今的齐欢,带着七分端庄,三分怜悯,俯下身,轻轻对红云说:“你在这里,还好吗?”
这是她当日躺在柴房等死,红云问她的那句话,现在她还了回去。
“姑娘,姑娘,”红云止不住地哭泣,身子缩成一团,“姑娘留着奴婢这条贱命,随意折磨蹂躏,奴婢没有二话,只求姑娘救奴婢一命,这里太冷,奴婢已经一日一夜没有吃东西……”
齐欢抬起身,轻轻问道:“我为何要救你呢?”
红云哭道:“奴婢当时可是救了姑娘一命,姑娘念在奴婢曾留情于姑娘的份上,也该对奴婢伸出援手……”
齐欢冷冷说道:“你救我,不就是留着看我笑话吗?看我死不了、活不旺,你把我踩在脚底下,才有意思,不是吗?”
红云抓住齐欢的裙角,哭着说:“奴婢未曾如此想,若是姑娘如此想,奴婢也不介意,只求姑娘救奴婢一命。成王败寇,姑娘成了王,留着奴婢这个寇,才更有意思啊。”
“成王败寇。”齐欢重复,口气冰冷,“留着寇,王才有胜利的滋味,听起来也挺有道理。”
红云眼睛一亮,更加努力地拽着齐欢的裙角。
“不过我可以砍断你的手脚,拔掉你的舌头,让你生不如死,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