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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罗希十九岁,她认识了二十二岁的陆笙。
陆笙应该也没想到吧,意外在车厢里发现的女孩儿竟然会像跟屁虫一样的跟在他的身后,她戴着夸张的红色假发,画着烟薰妆,穿漏洞的牛仔裤,俨然一副不良少女的打扮,可是她笑起来的时候,牙齿白得像瓷,眼睛弯得像月。
“你还跟着我?”她叽叽喳喳说了一路,他终于肯停下脚步。
“我无家可归。”她说得理所当然,像只流浪的小猫小狗,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带这个“不良少女”去了他在本市的房子,他觉得那是他这二十二年来做过最愚蠢最荒唐的决定。
可是当她从他的洗漱间里衣着干净的走出来时,他却愣住了。
眼前的女孩儿仰着仍显稚嫩的面孔,皮肤白得好像是最上等的瓷器,就算是离得很近很近,也无法找出一点瑕疵,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镶嵌在这张几乎完美的面孔上,偶尔转动一下,粉红色的,无任何修饰的唇色更是点晴一笔,这样一朵出水芙蓉跟之前的“不良少女”简直判若两人。
似乎没有感觉到他异样的目光,她大大方方的霸占了他的沙发,“我会交房租的。”
他插着裤袋,似笑非笑的半倚门扉,“你不怕羊入虎口?”
她凭什么就这样相信他,只因为他救了她?所以便可以毫无顾忌的入住一个陌生男人的家。还是说,她已经随便惯了,对于男女间的关系早就不放在心上,只要对她有帮助,她可以接受任何一个男人。
她在沙发上一个翻身坐起,十分认真的盯着他,“我以为,你是好人。”
“。。。。。”
她以为他是好人,那是她做过最糟糕的判定,只是后来觉察到这一点的时候,早就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