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帅道:“马唱,我毫不怀疑暗器的威力,但是,暗器要看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今夜这场战斗,仅仅有暗器是不行的,而且战斗才刚刚开始,你的暗器能有多少?你必须用枪!”
大帅说着,把手中的来复枪往马唱手里一塞。
马唱拗不过大帅,便接过枪来,道:“好,这枪我拿着,大帅哥,那你呢,你怎么办?你把枪给了我,你不是赤手空拳了吗?”
“我自有办法!”大帅道。
马唱明白,这枪既是大帅哥给她用来攻击敌人用的武器,也是让她用来防身用的武器,因此她要时刻把枪带在身边。
这时候,那边的几个杀手又一次设计好了计谋,胡子男也早已缓过劲来,从山坡上爬了起来,总共四个人呈包围状态,向大帅和马唱所在位置*近。
马唱精神一抖,提着来复枪,就要冲过去和四人对决。
“马唱,你先不要过去,这一轮次交给我吧。”大帅一把拉住了要冲上去开枪的马唱。
大帅不想让马唱冒险,然而此刻马唱多么急切地想报仇啊,马唱特别想亲手干掉那个女杀手,所以当马唱看到唐莎莎大步向这边冲来时,便左手握枪,右臂轻轻一抖,三颗铁丸从衣袖里滑落到右手里,然后单手一甩,三颗铁丸就呈三角型向唐莎莎飞了过去。
马唱的这一招是向她师傅的师傅,也就是马唱的师爷手里学到的,就这一招,马唱苦练了很长一段时间。它能封锁住对手的前进路线,使对手不得不作出大幅度的躲闪动作。
然而马唱吃惊地看到,她刚才掷出的三粒铁丸,全被那个不起眼的女人轻轻地抓在手里,接着,那女人手指一捻,铁丸便成了粉末,她一扬手,铁末飘散在空中。
大帅看得分明,心里便知道,和这样一个高手对决,任何破绽都是致命的。而大帅却知道马唱现在很轻视那个女人,这让他有点为马唱担心。
趁着唐莎莎抓取和捻碎那三颗铁丸的空隙,马唱举起来复枪,快速向她的开了一枪。
没有任何悬念,唐莎莎轻而易举地就避过了,几乎在同一时刻,大帅和马唱发现这女人扬了一下手。
“不好!是袖珍手雷!”大帅在网上看到过,现代的袖珍手雷,只有乒乓球大小,而威力却比二战时期西瓜般大的手雷大无数倍。
马唱平时不怎么关注军事知识,对这个乒乓球大小的手雷毫无概念,竟然像抓暗器似地去抓那个快速飞来的袖珍手雷。
大帅哪里还顾得说什么,一个纵身,把马唱扑向一旁,然后单臂抱起马唱,一下子就从马路中间的分界栏杆跳了过去,跳到了山坡上的一块大石头旁。
“轰!”
那枚袖珍手雷撞上马路面,旋即爆炸,竟然一下子炸出个直径一米多、深达半米多的大坑来。要知道,这可是用水泥石头修建的一级路啊。
马唱一时间目瞪口呆,不由自主地吐了吐舌头。
接下来开始枪战,这枪战倒不显得多么激烈,毕竟就这么几人,而且并不是都在开枪。
大帅看了一眼刚刚给马唱买的那辆悍马,此刻那几个家伙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大帅和马唱两个人的身上,栏杆那边的车子却是没受什么攻击。
“马唱,咱们上车,离开这里!”大帅道。
“好!”机敏的马唱立刻明白了大帅哥的用意。
两人纵身从栏杆上跳过去后,闪身进了自己的汽车,马唱一进驾驶室,立刻就发动了车子。
大帅道:“向远处开,不要往回开!中间不要有任何停留!”
马唱明白大帅哥的想法,要是往回开,等于是钻进一只口袋,背影的人肯定在后面设置了埋伏。
说话间,马唱已经开动了车子,由于前面已经设置了路障,且已经在路上挖开一个大沟,所以继续往正西开已经不可能,马唱灵机一动,方向盘一打,悍马直接冲下公路,开向一个坑坑洼洼的山林小路,这条小路向西北方向延伸,马唱也不管它通向哪里了,开过去再说。
在这坑坑洼洼的山林小路上,悍马的优势充分体现出来了,它像一匹奔驰的战马,跳跃着向前飞进。
大帅和马唱在车子内,身体上下颠来颠去,然而这悍马性能太好了,颠簸的幅度如此之大,两人却没有多少不舒服的感觉,车子的减震设计完全是人性化的。
“追!”这一次发出命令的,不是胡子男,而是唐莎莎。
他们总共是三辆车子,被大帅干掉一辆,还有两辆,四人分乖两辆飓风590,也驶上这条通往西北方向的山林小路。
“答答答!”
马唱正全神贯注地开着车子,后面射来一串子弹。
可能是天意,恰好,这时正好是一个拐弯,子弹贴着悍马的尾部飞了过去,把前面一片小树林打飞。
“把枪给我!”大帅道。
马唱应了一声,从后座上拽过来复枪,递给副驾驶座上的大帅。
大帅打开车窗,举起手里的来复枪对准司机后面的车子,就是一个连射。
子弹打中一辆车子,那辆车子立刻起火。
大帅看到搭载着四个杀手的最后那一辆飓风590像只兔子一般向远处跑去,心里的一块大石才算落地。
“马唱,你不要以为他们逃了啊,他们这是采取另一种战术。”大帅看了一眼远去的车影。
“嗯,我知道,大帅哥,只要他们人不死,就不会轻易放过我们的!”马唱道。
“呯!”马唱的话音刚落,不远处就响起一声枪声。
接着,传来一声惨叫,听上去似乎是胡子男的声音。
他们把自己的一个人杀了,而且杀的这个人,是个一级杀手。可见他们是如何心狠手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