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鸟雀嘀转,朝霞映红了窗台。
可怜的小闲闲一直闭不上的眼皮,沉重到了极点,终于合上了。
叮铃,叮铃……
八点钟的定时闹钟,按时在耳边狂炸。
张闲摸着手机,停止了闹铃,想着还有一个小时,让酸酸的眼皮再闭会儿。料不到,一闭一睁间,又去了半个小时。
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翻落而下,直奔卫生间。洗涮完毕,穿戴整洁后,匆忙去敲Hawk的门。房门没锁,张闲敲了几下没人应,便推门而入。
站在门口,目光迅速往房间里扫荡。意外的发现,没人在。张闲正狐疑不定,想打电话问个明白,听到手机叮咚一声,收到一条信息。
“我在楼下吃早饭,赶紧下来!”
张闲嘴角悄悄地牵了牵,闪过一丝微笑。
“这么早!看来昨晚休息得不错。”
独自站在电梯里,借着里面的半身镜,又整理了衣着。看见粉红色的大衣衬着脸色,有着健康的红润,丝毫没因为昨晚的失眼而憔悴。
张闲轻舒一口长气。
餐厅里,吃饭的人不多。一眼发现了Hawk独坐在窗户边上,一边看报,一边惬意地喝着南瓜粥。头顶上半寸高的黑发一丝不苟地竖起,抖擞得如一根根针刺。五官轮廓分明的脸上,泛滥着华丽的光辉,悄无声息中渗透着浓郁的贵族气息。衬在大片暗红色高雅的坐椅背景里,宛如梦境中的王子。
张闲去服务台要了一杯牛奶和一只菠萝包。然后,带着笑容,轻快地走去。
听到脚步声,Hawk并没抬头。喝着满嘴的粥,轻轻地问了声,“昨晚睡得好么?”
张闲抿着嘴坐下来,喝了口牛奶,咬了口菠萝包,“没睡好。看来你睡得不错。”
Hawk翘着性感的厚唇回,“多年来养成的好习惯。能睡的时候,命令自己赶紧地睡。不该睡的时候,命令瞌睡虫乖乖地滚西山底下藏着。高人的境界都是练出来的。有好床睡觉,而睡不好,不是太矫情,就是命太好。”
张闲不狡辩,也许自个儿真是太矫情,命太好。活了二十多年,虽过得不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从未曾有过风餐露宿,不能合眼的历史。
她又吸了口牛奶,“年轻就是好。睡一觉,满血复活。这么急着回B城,要干什么大阵仗?”
“昨夜里,是急的心脏病快发。这会儿,想通了,又不急了。好好吃完早饭再说吧。”Hawk翻开手中的报纸,看另一面。
张闲眼睛里没事,又不好意思抢人家的报纸看,便把目光移向窗外。窗外就是酒店的入口。刚好瞧见,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一位打扮时尚的女孩,样子长得非常的妖魅。她正脸对着餐厅这边,冲着车上的司机灿烂地笑。
张闲觉得这个女生熟悉,似曾相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女孩拐了弯儿,也走向餐厅,好象在等什么人,站在服务台前,左顾右盼地看着电梯口。
等了一会儿,逮住一个服务生问,“小姐,请问住在2101号房的李先生,下来吃过早饭吗?”
服务生摇摇头,“对不起。酒店里住的人多,我不认识李先生。”
她落寞地绕过服务生,挑了个便利的位置坐下来等。坐下后,用涂成裸粉色的长指甲,一下又一下地磕敲在桌面上,看得出来非常的着急。
看着她的这个小动作,张闲终于记起来了。她叫艾立芍,还有个非常淒美的笔名,离别草。张闲高中三年级同学,当年的高考理科状元。高中毕业后,两人在一次同学聚会中见过一面。那时候,艾立芍还是十足青涩的小女孩。
所以,今儿这一打扮,让张闲认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