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个道理,魏无牙很小的时候便已经懂得。所以,他才能活到今天。
走!
魏无牙的身材又轻又小,这样的人,只要肯下功夫,那么他的轻功一定不会很差。
况且,魏无牙本不仅仅只是肯下功夫而已,为了练成这一身足以纵横黑白两道的功夫,他简直已把所有能用的时间都花在了练功上面。
只可惜,今天他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功夫,还远远没有练到家。此时他突然想起了一个老人,他很后悔没有听他的话,当年老人对他说过:“他至少应该再练二十年的!”
魏无牙奔跑的姿势很特别,脑袋和身子前倾的特别厉害,似乎只要再低那么一点点,就已经可以碰触到地面似得。再加上他不时摆动,掠过地面的两条手臂,活像一只特大号的肥老鼠。
随着接连传来的数十声惨叫,魏无牙的身影已经转眼之间来到了队伍的大后方。在那里,两顶大的出奇的红帐花轿正孤零零的停在那里。
而就在魏无牙掠过花轿的一瞬间,邀月和怜星二人已经将魏无牙的门下弟子屠戮了十之八九,正一左一右,向魏无牙破空袭来。
而就在此时,那两顶花轿之中突然之间已爆炸开来,随后,数道人影已经忽然之间冲天而起,将刚刚袭来的邀月和怜星二人团团围住。
第一个个人又高,又大,又壮,又肥,却又偏偏轻如蝴蝶。这个人肥头大耳,眉清目秀,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就好像弥勒佛一样,可是知道他的人,宁可看到一百个拘魂的恶鬼,也不愿意看到他。
他就是近两、三年来才倔起于江湖的超级杀手“大鼓”。他的肚大如鼓,他的呼吸声如鼓,甚至连他的人都好像—个鼓一样。
像这么样一个臃肿平凡俗气的人,有谁会提防他?所以在最近十九个月以来,死在他那一双肥肥小手下的武林大豪,已经比死在移花宫二位宫主掌下之人还要多得多了。
而他之所以会移花宫趟这一趟浑水,原因很简单,一个人若是吃的太多,不仅仅会发胖,还会缺钱。没有钱,就没有食物,而没有食物的感觉,足以令天底下所有的人发疯。
大鼓的身后是一个女人。高高瘦瘦的身材,长长的脸,眉和眼都是向上挑起来的,在刚健的英气中又另有一种妖媚。虽然不美,却有魅力。她身上穿着个很短的银狐披风,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穿的却是双绣花鞋。
作为和大鼓前后脚出道的超级杀手,绣花鞋杀人的价钱虽然不比大鼓多,但赚得银子却要远超对方。论说,她不该因为钱而上移花宫送死,但她还是来了,原因也同样是为了钱,要知道,这个世上总有那么几个人爱钱会超过自己的性命。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得真传……”
就在大鼓和绣花鞋二人一左一右,一前一后,朝着邀月夹击而去的瞬间。一道含着三分醉意,三分癫狂,三分杀气的吟唱之声忽然传来。
一刹那的功夫,邀月已经感觉到,自己周围的天地,已不是移花宫,而是那千百年前,曲水流觞,高歌豪迈的饮酒之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