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们坐着,今天贵客来,我去给你们露几手。”说完,无衣就把令明骑回来的马牵到后院,然后到厨房去了。
“还有那葡萄酒也要弄一坛出来。”葛仲在后面喊道。
无衣理也不理,径自牵着马往后院走去,只当是耳边风吹过。
走入厨房,只见小渔儿已经把从山上带回来的鱼熬成了鱼汤,那些鱼骨用醋浸着,正准备炸。白蝙蝠挂在厨房上面,瞪着眼睛直溜溜的看着,也不怕被烟熏。
“无衣哥哥,”小渔儿看到无衣进来叫道。
无衣应了一声,去抓了两只大狸子杀了,又去水塘里捞了一些鱼虾。
小虎看到来了客人,又从家里拿了两只猎来的山鸡。
无衣看了,就一只清蒸,一只爆炒,没一会儿,就做了满满的一桌好菜。
日已黄昏,天色渐暗,无衣在院中点起几根火把,把院子照的通亮,然后在院中摆上了桌椅,把菜端了上来。
葛仲早已经等得不耐烦,等到无衣和小渔儿把菜都端出来,连忙催他去取山葡萄酒。
无衣取出山葡萄酒,揭开坛上封泥,旁边的人只觉酒香四溢,满院皆香。
“杯子呢?杯子呢?”葛仲看着葡萄酒忍不住的咽了口口水,又对无衣催道。
为了喝这酒无衣特地让人用溶洞中的水晶打了几只杯子,并不是全透明的,但如果注入了葡萄酒,那色泽看起来就五光十色、艳彩夺目。葛仲老是想跟无衣讨只杯子回去自己赏玩,可惜没一次成功。
无衣拿出水晶杯,拿起酒勺从酒坛中舀了酒来注入杯中,本来平淡无奇的酒杯,顿时闪出迷人的色泽,在妖冶的火光中发出媚人的光彩。
葛仲和中年文士看得眼睛都快花了,孟兆云看到他的神色,不由笑问道,“应堂兄,这杯子如何?”
“真是不可多得的宝物。”中年文士赞道。
“宝物,不过是普通事物雕琢而成,哪算得上什么宝物?”葛仲在一旁不屑的说道。
“老神仙,你这就错了。”中年文士听了葛仲的话说道。
“哦,还请明示。”
“宝物在各人的眼中各有不同,有人觉得珠宝玉石等殊为难得之物方为宝物,但也有人或把自己的儿女当作宝物,将心爱之物当作宝物,并非说东西是稀奇难得之物就是宝物,而是应堂觉得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宝物。”
“先生说的有理。”葛仲听了,连连点头。
“来,试一下我自酿的美酒。”说着,就把杯子一一递了过去。
中年文士接过,抿了一口,感觉香醇无比,让人飘飘欲仙,不由大赞。令明和葛仲早喝过,自是没他这般惊奇。
“来,大家吃一下这个炸鱼骨,这鱼骨炸的酥脆,味道极好的很,大家尝尝。”无衣对众人劝着,就自己先夹了一块过来,正要吃,却听到屁股后面有东西“吱吱”叫着,转头看去,却是白蝙蝠不知什么时候抱着它吃饭的那块破碗来到了后面。
看了一下,只好把自己手中的鱼骨给了它。白蝙蝠一看顿时埋头在碗里啃了起来,无衣都不知道它是什么玩意儿出身的,什么都吃,荤素不忌。
“这白蝙蝠可是奇异之物,袁某都从未见过,书中说‘千岁蝙蝠,全身雪白,得而阴干末服之,令人寿万岁。’也不知是真是假。”袁应堂看着白蝙蝠说道。
其实他刚刚来时看到白蝙蝠就感到奇怪,只是这里毕竟不是家中,说不定主人家有什么忌讳,不好多问,这时好友在旁,他才敢出声。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古人说的东西大多以讹传讹,人若能活那么久,那天下间不都是古人了。”孟兆云笑着说道。
“活得如此之久也是无趣,还不如这一生逍遥快活,及时行乐。”葛仲也在一旁说道。
“这就是所谓的‘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无衣也跟着摇头晃脑的说道。
他刚刚说完,就感觉情形不对,转头一看,却见袁应堂、孟兆云和葛仲几人都直直的看着他。他被看得心里发毛,一时有点心虚,这时他才感觉不对,刚才一时兴起,竟然把后世的诗给说出来了,心道这下遭了。